省政府挂牌督办24家重大火灾隐患、6个火灾隐患集中区域

14.07.2016  04:09

 

近日,贵州省政府印发《关于对全省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实施挂牌督办整改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6〕185号),对全省10个市(州、区)的24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6处火灾隐患集中区域进行挂牌督办,持续高压整治火灾隐患,深入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一、明确责任,综合治理。省政府明确规定,各地政府主要领导是隐患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必须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制定督办工作方案和整改计划,督促相关部门、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措施,全程跟踪问效,直到整改合格;并适时对辖区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实施挂牌督办。公安、消防、住建、教育、文化、卫计、商务等部门要认真履职,完善部门联动机制,齐抓共管、综合施策,共同推进隐患整改工作。

二、严格执法,铁腕治患。对挂牌督办的24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必须用好用足法律手段,依法严格督促整改,年底前必须整改到位。对挂牌督办的6处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原则上年底前全部整改完毕,整改难度大且停业整改会影响民生问题的可延期至2017年底。对未按期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必须从严从重处罚,并纳入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和不良行为公布范畴。整改期间,要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死看死守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在整改期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集中曝光,舆论监督。综合运用贵州法制频道、《贵州都市报》、《贵阳晚报》以及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对被挂牌督办的24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6处火灾隐患集中区域进行多角度、全方位曝光,大力宣传火灾隐患的严重危害性,并定期公布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及进展情况,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同时,由省政府统一制作“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牌,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在醒目位置悬挂,保障群众知情权,方便群众监督。

四、强化督导,严肃问责。省政府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地隐患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整改进度,严查违纪、违法行为,推动隐患整改工作顺利进行。各地政府要定期对重大火灾隐患、火灾隐患集中区域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建立健全隐患整改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督办不力、失职渎职,导致重大火灾隐患久推不动、久拖不改,并由此而造成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邓伟  审核:罗时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