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民事诉讼立案时间从2小时变为20分钟

05.05.2015  09:15

重庆日报讯 (记者 罗静雯 实习生安娜)从今年5月1日起,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5月4日是实施该制度的首个工作日,记者在江北区人民法院看到,立案登记制明显提高了立案效率,一桩涉及39个原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集团民事诉讼,代理律师刘忠敏仅用20分钟就办完了立案登记,而过去可能要花上2小时。

刘忠敏告诉记者,她长期到法院为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过去实行立案审查制,法院有时要对诉讼要件进行实质审查后再决定是否受理,由于各法院对当事人起诉能否立案的审查尺度存在标准不一的问题,致使一些应当受理的案件被挡在了法院门外。加上审查要件比较多,整个流程最少也要半个小时,如果是集团诉讼时间会更长。在实施立案登记制后,法院不再对当事人起诉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除了明确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并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处理。“这样既扩大了法院的受案范围,也进一步提高了司法工作便民利民的效率。”刘忠敏说。

在立案时间大幅度缩短的背后,则是各级法院周密细致的准备。江北区法院制作了《起诉、申请执行材料交接清单》和《立案登记表》,当事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都可一目了然。立案窗口在接收起诉、申请执行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并向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对不能当场判断是否符合登记立案条件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