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三结合”促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08.07.2015  20:43

    新华网贵州频道7月8日电  雷山县纪委以贯彻落实“两个责任”为切入点,深入开展“铸廉行动”,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强化监督问责,以“三个相结合”,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建章立制与考核问责相结合,抓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雷山县始终坚持“两个责任”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既突出党委的主体责任,又突出纪委的监督责任,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60条,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监督责任19条,将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责任、班子集体责任进行细化明确、逐条分解,落实到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和班子集体。同时,为建立科学的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修订完善了《雷山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并对考核内容进行量化评分,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

    随机检查与专项督察相结合,扎牢监督制约权力的“笼子”。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干部纪律松散、作风漂浮、消极怠慢的“顽症”,雷山县重拳出击,“双线检查”深化作风建设专项检查督察,派出6个纪检监察组,采用不打招呼、现场不反馈等方式,不定期深入到全县各镇、村组和县直各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工作。继续用活用好“摇号”查作风和“公车定位监控系统”,严查干部“四风”,严防“四风”反弹。通过明察暗访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常态化机制,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违反纪律作风的问题起到强烈的震慑所用。

    通报曝光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对今年以来发现的8起33人违反作风纪律的典型问题,在全县范围内通过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直接责任人1人党纪立案,1人政纪立案;对发现有苗头性问题的涉及8乡镇和11部门单位的一把手进行集体提醒约谈。同时,创建社区警示教育室,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引导,在全县各单位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分批次组织相关单位领导干部到丹江镇东城社区警示教育室接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集中组织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专题片。截至目前,共组织5个批次200多名机关干部集中到社区警示教育室接受教育,通过通报曝光和警示教育,为全县党员干部常敲廉洁警钟。(文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