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三措施加快安全隐患治理

11.08.2015  10:47

  

  为切实加快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考核内容的147项安全隐患治理进度,及时整治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雷山县三措并举,加快治理进度。

  一是明确责任,落实治理措施。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乡镇政府属地监管”和“三必管”原则,将147项安全隐患逐项进行整改治理责任分解,明确了整改期限、治理措施、治理和督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是加强领导,落实挂牌督办。对综合类14项重大安全隐患,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贵州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等相关规定,实行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同时,根据《雷山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暂行规定》,逐项明确了县级包保领导,实行县级领导带案下访督促整治重大安全隐患工作机制。

  三是强化督促,严肃责任追究。明确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安委办负责对147项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跟踪督查、调度和协调,实行治理进度一周一调度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和期限内完成治理,摘牌销号。(雷山县安监局 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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