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四结合”实现干部人才“双发展”

16.06.2014  16:57

  近年来,雷山县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作用,紧扣实际,“四个结合”开展干部人才工作,促进了“人才—干部—人才”的科学化配套发展,为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干部支撑和人才保障。

  一是人才寻觅与干部培养相结合。建立党政、专职技能、农业经营管理、紧缺性人才、农村实用技术、创新社会管理六支人才队伍,对人才队伍施行横向互联、纵向贯通的“网状化管理”,把人才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坚持在农村基层一线、项目建设一线、重点难点工作一线、服务窗口一线等发掘人才。通过群众推荐、领导班子推荐、党组织书记联名推荐、组织培养推荐等,多途径多形式发现人才,把可塑之才列入后备干部人选,着重培养。

  二是人才培育与干部选拔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全县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不唯票、不唯年龄、不唯GDP”原则,注重从优秀人才中选拔干部。关注长期在农村基层、困难较多地方、一线窗口等默默无闻工作的干部,注重选拔既有业务专长和韧性,又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和一定组织领导能力的人才,不让“老实人”吃“哑巴亏”。在业务知识性较强的部门,配备干部时尽量考虑来自本行业本系统内的优秀专业人才,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近年来,全县共公开遴选、推荐9名优秀人才走上领导干部岗位。

  三是人才交流与干部轮岗相结合。打破人才交流的身份、地域、行业、部门等限制,围绕“环境立县、旅游强县”战略目标的实际,制定《雷山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完善《2011--2020年雷山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以加大人才多渠道交流培养力度为目标,进行岗位设置,把优秀人才纳入到干部轮岗范围,将设置的岗位以“双向选择”的方式配适岗位,畅通人才与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干部轮岗渠道,不断提升优秀人才与干部应对复杂问题和艰苦环境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与浙江大学、四川大学等高校联合办班,开展乡科级领导干部综合能力提升研修班等9期,累计培训乡科级领导110人次。

  四是制度建设与机制健全相结合。在干部人才工作中,坚持制度就是保障、制度就是规范、制度就是方向的原则,在制度设计上,切合实际、严谨务实,规范了县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制定了《雷山县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雷山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暂行办法》《雷山县规范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试用)》等制度。建立健全挂钩效益分配机制,对拔尖人才、高层次人才优先畅通项目审批渠道,优先在经费和设备上给予支持,对那些思路开阔、扎实做事、一心一意谋发展、深受百姓肯定的人才,在选拔任用上给予更多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