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郎德上寨建立群众消防“六自治”效果好

21.05.2015  20:49

消防安全培训

    新华网贵州频道5月21日电  作为闻名世界的贵州省雷山县郎德苗寨,位于雷山县城北部,距县城17公里,该寨依山傍水,四周群山环抱,始建于明初,至今已有670余年,寨上,一幢幢具有苗族建筑特色的吊脚木楼,错落有致,鳞次栉比,层叠而上。被国务院命名为“民居古建筑群”立广碑加以保护。全寨现有146户、550余人。郎德上寨群众历来重视防火安全工作,采取群防群治,实行了消防“六自治”是在现有的消防基础条件上村民自主制定的、具有少数民主特色的防火安全自治制度。

    群众自治之一:一碗米一元钱。郎德上寨将一碗米一元钱作为村消防安全基金,每个月在检查防火安全时逐家逐户收取一碗米或者一元钱,实际上这一碗米一元钱是对家家户户安全防范意识的警示教育。

    群众自治之二:制定村规民约。郎德上寨将农村消防、森林防火、社会治安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经寨老、村支两委商议,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制定好后,全村由寨老主持,组织全体村民举行喝血酒“议榔”仪式,宣布村规民约,并当场喝血酒,全体参与者分食牛肉,还要带回一份与家人共食。“有所要约,必以酒肉”,吃了牛肉,喝了牛血,就要遵守规约。

    群众自治之三:一牌一锣制。一牌一锣是一张交接牌和一个锣,每天逐户交接,轮流进行鸣锣喊寨。每天村民还没有出门劳动前,傍晚在村民收工回家之后,整个村寨的鸣锣喊寨声在村庄里回荡。每天早晚8点进行一次广播宣传。

    群众自治之四:苗族扫寨。扫寨是苗语“祈昂”和“萨昂”的意译。每年农历十一月,进入冬季用火高峰期,村寨择日(寅虎、辰龙、酉鸡日)进行一次村民隔河就餐活动,这是一次全寨大大小小、老老少少防火安全教育活动。这是当前农村消防基础设施落后情况下实现农村消防平安、和谐的有效制度。

    群众自治之五:四个“一百二”。四个“一百二”是指在发生山寨火等火灾后对责任人进行追究,要求责任人出米120斤、肉120斤、菜120斤、酒120斤给全村人就餐,对自己的过失负责,提高村民提高防火安全意识。

    群众自治之六:十户联防。郎德上寨以消防栓为单位,每个消防栓所覆盖的范围为一个联防小组,建立十户联防。联防小组内设组长,对小组进行管理,小组成员共同维护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等消防设施,相互提醒,相互照应,共同维护联防小组的防火安全。(张希才 冉丽萍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