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制度还需严执行——谈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

26.03.2015  16:01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2010年已经发布实施。个人事项虽属于“私事”,但从不断落马干部财产的公布情况来看,“私事”可不是小事,也不仅仅是个人的事,必须从严如实上报,不容隐瞒。

如实上报是底线。领导干部需报告的个人事项涉及收入、房产、婚姻、子女、护照等14个方面,若对于普通群众而言,确实属于个人隐私,但领导干部身居公职,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不能等同于普通群众,必须对党忠诚,坚决执行党和政府的决策,自觉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如实上报体现的是党性原则,成就的是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

抽查审核是硬措施。没有核查,就不了解干部申报是否属实,申报制度就形同虚设。加大抽查比例,重点抽查,逢提必查,这些硬措施给那些企图瞒报的官员以无形的压力。申报制度与提拔任用挂钩,是制度的深化,同时建立干部诚信档案配套措施,一次瞒报,终身影响。让领导干部不能瞒报,不敢瞒报。

严格追责是真举措。追责,就是秋后算账。谁报告,谁负责,谁抽查,谁定性。个人事项报告准确不准确,关系重大,是选人用人依据。严格追责,就是要杜绝瞒报漏报现象。领导干部要对组织负责,组织也要对干部负责,真实与否,是故意瞒报,还是变动未及时上报,问题出在哪里,都应该有明确的说法。官不能当糊涂官,更不能糊弄组织了事。

严格把关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的各个环节,让硬制度硬起来,才能让选人用人更加准确,让风清气正环境更加优化,让欺骗群众、欺骗党和政府、欺骗组织的官员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