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15项文化遗产入选国家级“非遗名录”

09.12.2014  17:17

    新华网贵州频道12月9日电(记者骆飞)近日,在国务院官网上公布的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中,贵州有15项文化遗产入选,涉及传统音乐、舞蹈、医药、民俗、技艺等多个类别。

    据介绍,此次公布的名录中有153项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153项属该名录的扩展项目名录。其中,贵州省有7项名列新增名单,8项名列扩展名单。包括土家族民歌、布依族转场舞、布依族医药(益肝草制作技艺)、水族剪纸、侗族服饰、都匀毛尖茶制作技艺等项目,涉及传统音乐、舞蹈、医药、民俗、技艺等多个类别。截至目前,贵州共有85项(140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贵州省文化厅非遗处工作人员邓洁介绍,能被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是对地方“非遗文化”遗产价值的赞誉,也是地方文化保护和传承工作的突破性进展,将进一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同时,贵州是文化大省,但由于受历史和环境等多方面条件的制约,文化保护和传承有待完善。下一步,贵州将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完善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资料,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级“非遗名录”。

    据了解,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此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正式更名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由文化部确定并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为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定了“国家、省、市、县”共4级保护体系,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为工作宗旨。从2006年起至今已命名四批国家级“非遗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