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走他人卡中钱 男子被刑事拘留

23.01.2015  12:36
遵义市一男子在银行办业务时,从他人遗忘的银行卡上,提取了2万元钱。5天后,他主动将钱返还失主。不过,因之前的行为已涉嫌犯罪,1月21日,他被警方拘留。

1月15日晚,帅某在遵义县南白镇一家银行取款机上取款离开时,忘记取走银行卡。半小时后,他返回找卡,但卡已被人取走。后经查询,该卡账户上的有2万元存款被提取。

接到报警后,警方进行了调查。1月20日,银行方面给办案民警来电,称取走帅某存款的男子正在银行还钱。

该名男子姓王。他说,15日晚去取钱时,看到取款机内有卡未退出,一时起了贪念,分三次取走了卡上的2万元钱。回家后,冷静下来一想,觉得这样做不对头,于是决定把钱送到银行,请求返还给失主。

1月21日,遵义县警方决定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王某刑事拘留。但鉴于其主动还钱,具有自首情节,故依法不强制羁押,予以取保候审。

尽管他还了钱,却不能因此抹掉取走他人存款的事实。”民警说,其行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