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标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05.06.2015  16:36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获以公布。事业单位领导该选什么样的人,如何选拔,任期多长,如何考核,怎样监督……这则新规“回答”了一系列备受社会关注的问题。

管理规定》要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管理,应当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它给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选任确立了标杆。作为一个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才无德祸害一方百姓,有德无才守护一方百姓,有德有才方可造福一方百姓。须知,“德”决定着自身的品质、形象、威信,“才”决定着一个人的能力、本领、水平。在德与才上,德是基础,才是条件;德是核心,才是关键;德是本质,才是属性。“德乃才之帅,才乃德之辅;官乃德之人,人乃德之品”。德好才不好,干不成大事;才好德不好,小才干小坏事,大才干大坏事。“清官无私,庸官无才,昏官无德,贪官无耻”,此言确有一定的道理。

事业单位关乎科、教、文、卫等民生事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作为事业单位的领头人,其德才显得尤为重要,不可小觑。为此,组织人事部门在选人、用人上,要坚守好“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这样一个基本的选人用人原则。坚决不用那些当面讲人话,背后说“鬼话”的无德之人;那些“事成功归己、事败归罪他人”的缺德之人;那些“左右逢源、吹牛拍马”的失德之人。

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领才、以德润才、德才兼备的人,方为真正的“可用之人”,这样的用人导向,对建设一支符合好干部标准的高素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推动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