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及相关部门领导收看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实施座谈会电视电话会议直播

06.01.2015  11:43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实施。环境保护部、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12月30日联合召开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动员全国电视电话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主持会议并讲话。省环保厅设立分会场,邀请相关单位收看了直播,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徐毓贤、省人大环资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发改委、住建厅、水利厅等相关部门领导、专家学者出席会议。

  沈跃跃首先传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专门对贯彻实施好新《环境保护法》作出的重要批示。他指出,要充分认识新《环境保护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为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法治保障;要加强对新《环境保护法》的学习宣传,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学习、宣传新《环境保护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学习宣传工作,使这部法律真正家喻户晓,自觉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各级人大和政府要把实施好这部法律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国家环境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的重要抓手,推动这部法律的有效贯彻实施;要以新《环境保护法》为依据,着重解决大气、水、土壤污染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快立法进程。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强调,中国的环保工作正面临着雾霾等诸多环境问题的严峻挑战,国内外公众给予了最强烈关注,党中央、国务院也提出了最严格的要求。新《环境保护法》既然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律,它的实施,也就必然会考验环保部门是否具有“最严格的执行力”。全国环保系统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铁腕执法,决不能使这部新法变成不能有效实施的一纸空文。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代表环境保护部在座谈会上发言。他分析了新《环境保护法》在内容上的创新和突破,介绍了新《环境保护法》修订以来的相关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王云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夏勇、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钟自然、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出席会议并发言。

  本次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明确,会风求新务实。出席人员仔细聆听,认真记录。会议为新《环境保护法》的有效、正确、规范实施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将有力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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