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部署食品生产领域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10.03.2017  02:09
文章来源: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舆情监测与投诉举报情况,结合安顺市实际,下发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专项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此次严厉打击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到2017年6月底结束,将针对全市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行动,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自律意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食品安全。

      此次专项行动将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重点整治:一是使用工业酒精生产加工白酒,使用吊白块生产加工腐竹,使用苏丹红生产加工辣椒制品,使用工业明胶生产加工乳制品、冰淇淋等;二是在配制酒、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等普通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天麻、杜仲、三七、银杏、红景天、石斛、红豆杉、西地那非等保健食品原料、保健食品禁用原料;三是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等行为。督促食品生产者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原辅料采购关,严格遵守不采购和使用证照不齐全、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原辅料的规定;建立健全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管理、贮存运输管理等全程记录,确保原辅料问题可追溯;明确企业食品安全授权人,食品安全授权人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生产者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要立即责令生产者停止生产问题食品并进行召回,查清问题食品来源和流向;对涉嫌犯罪的,按照两高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立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

(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