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08.07.2016  20:23
文章来源: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前,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省局机关有关行政案件审理工作。
          《工作规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在原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7年2月16日发布的《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基础上,经过调研、全面征求意见等阶段,结合食品药品监管新职能进行重新修订,内容包括案审会、案审办组成及主要职责,审理程序及审查重点等共17条。
        新修订的《工作规则》根据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与监管职能调整实际,增加了涉及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重大案件的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需要进行审理的情形,从案审委员会人员组成、工作职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定性,案件审理的具体流程,以及案件审理三种规范表格等对行政案件审理工作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强化了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正确实施法律法规,促进依法行政,保证行政案件处罚的合法性和准确性,促使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