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宣贯新闻通气会

28.04.2017  21:46
文章来源: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月26日上午,《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宣贯新闻通气会在贵阳召开,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副局长吕劲松通报了《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2017年版)(以下简称《条例》)出台的背景、过程、内容等有关情况,会议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廖昌晖主持,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二处、省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以及14家新闻单位23名记者出席会议。
      吕劲松介绍了《条例》修订的背景和意义。随着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需求的日益增强,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着力解决当前贵州省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2017年1月5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了《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修订草案),定于2017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该条例自2012年颁布施行以来的第一次修订,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版)相衔接,以法律形式完善监管制度机制,为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体制制度保障的贵州省地方性行政法规。《条例》共10章91条,在2012版基础上进行了大幅修订,调整了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职责,增加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小餐饮、散装食品管理等章节,并对其中70%以上的法规条文进行了实质性修订。《条例》的出台对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覆盖全过程的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要求,进一步依法保障全省食品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廖昌晖表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近年来,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社会各新闻媒体关注和支持,希望与会单位继续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向社会广泛宣传《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使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为《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