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饮用水源地环境专项执法组到天柱县督查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07.07.2017  20:44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成果,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饮用水源地实施主动性和预防性环境保护,促进我县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切实维护生态安全。2017年7月6日,由州环保局、水务局、公安局、检察院组成的州饮用水源地环境专项执法组一行深入天柱县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督查工作。

  督查组一行督查天柱县鱼塘水库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时强调:一是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工作,明确一级、二级及准保护区,并设置界碑、界桩、警示牌,取缔保护区内的所有排污口,正真将乡镇集镇的饮用水源保护落到实处。二是加强乡镇集镇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逐步实施乡镇集镇的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建设,提高乡镇、村寨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三是督促县农业部门加强对畜禽养殖的规划化管理,对建在饮用水源库区及上游的养殖项目将实行限批或搬迁。四是规划、合理使用农药和化肥,严禁高浓度、高残留的农业,严防地表水和土壤受到污染。五是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源的生态环境保护,严格限制保护区的林木采伐,防治水土流失和森林植被遭受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