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成立首家环境风险与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中心

04.06.2014  21:08

4月3日,省环保厅正式批准在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成立了“贵州省环境风险与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中心”。该中心的成立是我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革推出的新举措,将为推动我省环境管理、环境司法等发挥重要作用。

环境风险与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是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对环境污染导致的损害范围、程度等进行合理鉴定、测算,出具鉴定意见和评估报告,为环境管理、环境司法等提供服务的活动。

长期以来,我国法律在环境责任、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和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规定的不完善以及环境风险与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机制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污染者负担原则的有效落实,与我国面临的环境形势及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很不适应。同时,我国环境管理实践中对私益环境损害的赔偿远不能足额到位,对公益环境损害的赔偿更是很少涉及。

目前我省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人民群众对生活环境和健康安全的期望不断提高,环境污染带来的环境质量下降、生态破坏以及公众健康危害,越来越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和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因素。

开展环境风险与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对环境污染损害进行定量化评估,将污染修复与生态恢复费用纳入环境损害赔偿范围,科学、合理确定损害赔偿数额与行政罚款数额,有助于真实体现企业生产的环境成本,强化企业环境责任,增强企业的环境风险意识,从而在根本上有利于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突出问题,改变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方式,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将我省打造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区,为保住贵州良好生态品牌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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