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维亚、赵翔同志参加生态文明国际论坛2014年年会

14.07.2014  20:34

 

 

 

 

 

 

7月11日,公安部治安局马维亚副局长、省厅赵翔常务副厅长以及部治安局十六处和厅生态总队的负责同志参加了生态文明国际论坛2014年年会——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目标与环境法分论坛。马维亚同志代表公安机关做了“从刑事执法角度看环境保护立法需求”的发言。

马维亚同志在发言中指出,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深入开展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专项行动为抓手,主动摸排环境污染犯罪线索,加强与环保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配合,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活动,为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在立法方面,积极推动最高法、最高检出台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降低了环境污染犯罪的入刑门槛,加大了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惩处力度。同时,联合环保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执法衔接配合工作机制,推动加强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在案件查处方面,侦办了昆明“牛奶河”案等一批有影响的环境犯罪案件,2013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环境污染刑事案件779起,立案数是往年最多年份的25倍。2014年仅上半年,各地就已立案1900余起,更是去年全年的2倍多。今年5月,将20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列为公安部部督案件予以挂牌督办,进一步加大了打击查处力度。在联动执法方面,2014年截止目前,各级公安机关与环保等部门已联合开展执法行动1万余次,整治突出问题2900余个;公安机关查处阻挠环保等部门行动执法的案件90余起,行政拘留60余人。贵州省厅生态总队与环监部门成立了联动执法办公室。在机构建设方面,目前有4个省级公安机关成立了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专门机构。河北、辽宁、山东省公安厅都成立了环境安全保卫专门机构,贵州省厅也于最近成立了生态环境安全保卫总队;这些机构的设立为联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在国际合作方面,加强与国际刑警组织的沟通联系,积极参加国际刑警组织部署开展的“缉捕跨国环境犯罪逃犯专项行动”等,进一步深化了打击环境污染犯罪领域的国际执法合作。

马维亚同志在发言中从刑事执法角度提出了三条当前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方面的立法需求。第一,现在迫切需要办理污染大气环境刑事案件的有效抓手。第二,目前正对两高《司法解释》进行细化完善和研究制定《环保法》配套衔接的规范性文件;第三,当前有必要深入地研究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做法,并结合我国实际国情,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希望有识之士能够积极建言献策,着力形成立法、执法、司法无缝衔接的生态文明保护法律体系,切实筑牢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