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成驾驶人骑摩托车不戴头盔 将罚20元扣2分

05.11.2015  12:38

               

 

为进一步推进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对佩戴安全头盔重要作用的认识,11月2日、3日两天,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走上街头,深入学校、乡镇,组织开展了摩托车不戴头盔调查宣传活动。 现状:超过六成的摩托车驾驶人不佩戴头盔 11月2日,二中队负责人余警官和笔者分别前往市区多个路口进行观察,统计结果令人不安:摩托车驾驶人正确佩戴头盔的比例不到四成,乘车人更是鲜见戴头盔。 为了使统计工作更具对比性,余警官和笔者于交通流量平峰期及高峰期前往金城路口、王府路口两个观测点进行统计。经统计,在金城路口—峡谷大道方向,平峰时段1分钟内共有27辆摩托车驶过,其中驾驶人不戴头盔的摩托车有17辆,占比63%;高峰时段1分钟内共有43辆摩托车驶过,其中驾驶人不戴头盔的摩托车有26辆,占比60.5%。而在王府路口—机场大道方向,平峰时段1分钟内共有24辆摩托车驶过,其中驾驶人不戴头盔的摩托车有16  辆,占比66.7%;高峰时段1分钟内共有62辆摩托车驶过,其中驾驶人不戴头盔的摩托车有38辆,占比61.3%。本次统计工作得到的结果是:超过六成的摩托车驾驶人不佩戴头盔。 更令人吃惊的是,笔者在两处观测点发现,摩托车乘坐人几乎都没有戴头盔。在询问过程中,不戴头盔的原因主要集中于两点:一是嫌麻烦,二是不美观。 危害:近七成死亡交通事故与摩托车超员超速、不戴头盔有关 事故中队负责人田警官告诉笔者,摩托车在行驶过程中,平衡系数较低,极易摔倒。同时,摩托车俗称“肉包铁”,由于驾乘人员身体无遮挡,如不戴安全帽,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乘人员的头部会首先着地,极易造成驾乘人员伤亡。 “兴义市近年来发生的死亡交通事故中,近七成为摩托车交通事故,并且几乎与超员超速、不戴头盔有关。”田警官说,摩托车驾驶员和乘车人在没有戴头盔的情况下,身体各部位受伤概率最高的是头部占64.8%,而头部伤则主要是颅底骨折和脑挫伤,这也是摩托车交通事故死亡率高的原因。 宣传:以学校及摩托车保有密度居高的乡镇入手 11月3日,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交通安全意识,宣传民警走进辖区中小学校开展“骑摩托戴头盔”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教师、学生及家长广泛宣传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危害性和整治的必要性。 另外,针对乡镇摩托车多、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薄弱的实际情况,兴义交警当天还深入各乡镇,通过摆放警示教育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播放视频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驾乘两轮摩托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现场讲解了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方法。 处罚:不戴头盔将罚款20元扣2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骑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兴义交警将于11月5日开展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对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根据相关法规处以罚款20元、记2分的处罚。 交警大队负责人马开志说,“交通法规是千千万万个血的教训总结而成的行为规范,是用来保护人的生命安全的。不要认为安全头盔可有可无或是心存侥幸,安全没有侥幸,生命没有倒带。”因此,兴义交警提醒骑摩托车驾乘人员:为了你和家人的幸福,请戴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