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提住房公积金 跑不脱!

16.11.2016  14:33

    来源:贵州商报

  记者 兰荣江

  11月9日,清镇市某单位职工洪某某,以及白云区某单位职工的代办人胡某某,因使用伪造身份证和结婚证骗提住房公积金,被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工作中已发现10余种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仅今年1月至9月就查获各种骗提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42起。

  骗提住房公积金,他们伪造相关证件

  据介绍,11月8日,洪某某和胡某某先后到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管理部,申请提取本人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商品住房,贵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在审核相关资料时发现两人所提供的身份证件等证明材料存在异常。

  经与公安、住建部门以及房开公司等单位核实,2人提供的身份证和结婚证,以及购房合同、税务发票、商品房备案登记表、购房收据均系伪造。

  随即,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立即向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中环派出所报案。中环派出所迅速出警,及时将2人及其所提供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并带回调查。

  经审查,两人供认了套用他人购房信息,伪造身份证、结婚证、购房手续等相关资料进行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违法事实。对此,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依法分别对胡某某、洪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多部门协查,真假材料一查便知

  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多年以来,在工作中已发现10余种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仅今年1月至9月就查获各种骗提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42起。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违法违规职工处以责令退回骗取的住房公积金,取消1年至1年以上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其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刑事责任。

  该负责人表示,当前,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同公安、人社、住建、民政等部门建立了多种协查机制,能够通过多种方式对相关材料进行查证,假材料一经查询立即就会现出原形。

  对此,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缴存职工,该中心从未委托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代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希望缴存职工一定要自觉遵守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不要听信非法中介误导,不要上当受骗,违法违规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导致个人信用受损甚至受到法纪制裁而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