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消费受限,“老赖”终露脸

26.08.2015  15:57

               

 

“借钱是亲家,还钱是冤家。”这句民间俗语不无道理,为化“冤家”为“亲家”,从江法院认真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让欠债不还的“老赖”有钱不能使鬼推磨。 近日,一起历时两年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因被执行人王某逃避执行悬而未决,该院将王某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并通过电视媒体滚动播放被执行人王某的基本信息,禁止其进行乘飞机、坐列车软卧等高消费,限制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王某无奈之下,主动与法院联系,付清债务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被执行人侯某,在被该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因在外地打工无法乘坐列车软卧,遂通知其家属到法院主动还款。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作用下,两起案件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据悉,该院自2013年底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以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已将65名失信被执行人录入全国法院执行综合系统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禁止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并通过工商部门,被执行人在公布失信名单期间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效惩戒了规避执行行为,案件自动履行率大幅度提升。 今年,该院还充分利用电视媒体以及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平台,流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有效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沈维维    王世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