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共分为7类

17.02.2016  10:01

    2月16日,记者从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获悉, 2016年贵州省高职(专科)院校考试将实行分类考试招生、单独考试招生、普通高考、中职单报高职等七类招生形式,招生计划占学校2016年招生总规模30%的比例。

    贵州省2016年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将首次实施分类考试招生,招生计划占学校2016年招生总规模30%的比例。 2016年参加全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分类考试招生招收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6年高考。分类考试招生将于3月10日开始填报志愿。

    此外,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综合评价录取考生的方式,高职(专科)院校根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择优录取。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由各高职(专科)院校组织,测试工作于4月10日前完成。报考学生的11门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须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参加全省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以省统考成绩作为相应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可参加相应专业的分类考试招生。

    同时,今年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性高职(专科)院校,针对中职毕业生继续实行单独考试招生,单独组织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并按成绩择优录取。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与分类考试招生一致。

    招生分为七类

    分类考试招生: 2016年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实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综合评价方式录取考生,招生计划占学校总规模30%的比例(2017年将成为主渠道) 。 参加全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单独考试招生: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性高职(专科)院校,针对中职毕业生继续实行单独考试招生,单独组织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并按成绩择优录取。

    普通高考:高职(专科)院校考试招生继续实行通过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录取模式,依据其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由高职(专科)院校择优录取。

    中职单报高职: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高职(专科)院校根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中职推优:中职学校推荐主科各门课程考试成绩达良好以上的应届毕业生,进入高职(专科)院校对口专业学习的录取模式。高职院校依据学生在校表现、学习成绩和职业技能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三等奖和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含2015届的学生) ,各校要优先推荐,名额不占学校的推优比例。

    五年一贯制:高职(专科)院校依据考生中考成绩择优录取。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为五年。学生前三年享受中职学生相关政策照顾,后两年享受高职学生相关政策待遇。

    “3+2”分段制:高职(专科)院校依据学生初中成绩择优录取。学生前3年享受中职学生相关政策照顾,后两年享受高职学生相关政策待遇。学生3年中职教育毕业后,经过高职院校测试符合条件的升入高职(专科)院校学习2年。(记者 沈诗洁)

[责任编辑: 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