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一小时,黔西南高速交警快速破获一起伤人交通肇事逃逸事故

03.06.2015  22:15

               

    警情就是命令,一刻也不容迟缓。6月2日下午16时30分,黔西南高速交警大队九中队接支队指挥中心指令“接过路群众报警称,汕昆高速公路岔江往兴义方向坪东隧道口处发生一起车辆撞击行人交通事故,有人受伤,肇事车辆逃逸,请出警处理。”

此时,正在汕昆高速兴义西陪同六盘水交警支队一行调研高速交警大、中队营房建设工作的交警支队副政委兼高速大队长王征宇立即率副大队长卢建民、九中队中队长张健及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交警支队主任科员李云飞带领大队部民警到汕昆高速兴义东收费站做好车辆查缉和调取视频监控信息;其余中队在辖区重要收费站做好拦截准备。现场勘查组到达现场后,经仔细勘查,现场仅有一块疑是肇事车辆后视镜的遗留物、被撞伤的昏迷行人及一摊血迹,报警人也未看见肇事车辆,无其他有用线索,案件侦破工作陷入僵局。民警通过走访沿线群众了解到,肇事车辆为一辆黑色轿车。民警在兴义东收费站监控所调取车辆进出站信息,进行逐一排查,发现一辆牌号为贵E75***号黑色比亚迪轿车无右后视镜,进出站时间与案发时间十分吻合,有重大嫌疑。

李云飞主任科员立即通过电话与车主吴某取得联系,吴某起初谎称联系不上驾驶员,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最终迫于各方压力,17时25分,驾驶人贺某主动到交警支队投案自首。随后,民警依法嫌扣留了嫌疑车辆,带驾驶人贺某指认了现场,带回中队进行突审。据驾驶人贺某交代,于当天下午从云南罗平购买车辆配件后,途经事发点时,看见一个老人背着背篓从高速公路横穿,当时已来不及避让,车辆右侧后视镜撞到了老人,看见老人倒下后,想到自己没有驾驶证,为躲避交警的处罚,于是开车逃离了现场。

        目前,此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