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九严禁”狠杀中秋“月饼风”

26.08.2014  13:46

    中秋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十二项规定规定精神,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黄平县高度重视,积极向全县下发文件,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执纪监督,加大惩处力度,明确“九个严禁”内容,狠杀中秋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问题。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花卉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相互拜访等活动;严禁违反财经纪律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卡;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各级党组织要把抓好中秋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任务,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环节扣着一个环节抓,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潘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