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春玲获全省“十佳幸福母亲”称号

06.11.2015  09:13

               

 

10月29日,笔者从贵州省实施“幸福工程”二十周年座谈会上获悉,安龙县栖凤街道坡脚乡村布依族妇女黄春玲获全省“幸福工程----十佳幸福母亲”称号,省计生协发给生产扶助金2000元。 13年前,年轻漂亮的广西合浦姑娘黄春玲爱上了忠厚老实的贵州打工小伙刘坤万。生育一个女儿后就主动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成为全村第一户独生子女家庭。开启了“少生快富”的“行动计划”,起跑  “水上经济之路”,发展南盘江网箱养鱼。黄春玲争取到县计生协21万元产业扶持资金,带领20名布依族妇女加入养鱼娘子军”队伍,创建了胜飞创新水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坡脚村“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南盘江网箱养鱼项目发展到200箱5.6公顷,预计户均增加收入8万元。 安龙县计生协根据黔计生协办〔2015〕9号《关于开展全省“幸福工程--十佳幸福母亲”评选活动的通知》,在全省评选表彰10名“十佳幸福母亲”。县计生协深入项目点,走访受救助贫困母亲,与他们话家常、聊发展、说项目,追寻平凡的日常生活与项目实施过程中寻找震撼人心的时刻,探访贫困母亲从贫困到致富华丽转身的典型事迹,参加全省评选活动,以期达到激励贫困母亲自强拼搏、勤劳致富,倡导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支持“幸福工程”,为救助贫困母亲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县计生协推荐黄春玲代表安龙县参加全省“幸福工程--十佳幸福母亲”评选活动候选人之一,经层层选拔,黄春玲荣获“幸福工程----十佳幸福母亲”称号之一。(余必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