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加大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查处 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08.12.2015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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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58.16.67.124
 

  为保持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依法惩处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近日,黎平县环保局加大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查处,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黎平县万福日化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木材加工为主的生产企业,公司位于黎平县岩洞街上,公司下设木材加工和机制炭加工两个车间,2014年4月,公司新建的机制炭加工项目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导致位于下游的水体养殖业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失,给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带来一定影响。据此,该局对其下达环境执法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改正。后经该局环境执法人员多次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既不履行通知书的决定,仍继续违法生产,群众反映强烈。

  2015年11月26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拒不执行停止排污决定的黎平县万福日化有限公司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人进行行政拘留处理。

  通过此次环境违法案件的移送,加强环保与公安部门的有效衔接,对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起到一定的震慑,同时也是贯彻我省“两高”环保司法解释的具体行动,为该县美丽乡村建设创造优美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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