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黎平县:神秘“草苗盟碑”沉睡鼓楼地底450年

17.11.2015  18:54

               

 

近日,黎平县洪州镇在挖掘古村落文化时,发现一本手抄本——《垒寨寨史》。垒寨旧称归垒,现更名三团,地处黔湘桂三省坡西南面,与广西三江县交界,是草苗族聚居村落。苗民迄今还保存着原生态原始的生活习俗。据《寨史前言》叙述,垒寨草苗于明朝隆庆元年(公元1567年)由草苗先祖吴修山开创。明万历七年(公元1579年)至崇祯元年(公元1628年),垒寨先后有龙贵明、张太安、向明贵、杨知成等8户人家相继迁入。         据《寨史前言》提及:当时,以老帽山垒寨草苗为核心的周边13寨为了共同的利益和村落的太平及规范当地苗民的道德行为准则,吴修山在垒寨召集了老帽山13寨草苗头人歃盟,并一同制定了8条盟约,勘刻于一块石碑上。 据该村党支部书记介绍,盟约碑石勘刻于嘉靖三十年(公元1551年),已传承四百余年,立碑埋于土中,在其碑上建有鼓楼,不允许子孙挖掘。自盟约制定以来,老帽山一带13的草苗后代纷纷按照盟规执行,影响了数十代人的生产生活,盟约算得上是老帽山各村落最早最古老的一套“法律法规”。 “垒寨草苗盟碑”因埋存年代较久远,石碑的石材,宽窄、碑石的大小、宽窄、厚薄、语言、文字均为不解之谜。          据《寨史前言》手稿的汉文汉字诠译: “苗族领袖吴修山在归垒的会议中提出的苗族条规: 第一条保我们苗族落居在老帽山四周一带居住,就是大草中源,有物无人烟,就大草源,本是苗族,再加一个草字,就通称为草苗族。草苗是默南归垒产生的。 第二条、所到参加的头人,要开辟我们落居的草源大坡,变成良田坡,草苗有名的自然寨。 第三条、同姓不许结婚,上班和下班不许结婚,谁人不遵守,受到全民族所处罚。 第四条、不口别人妻,不口淫好美女,败坏儿孙好声名。 第五条、不偷盗,不贪义外之才,富不欺贫,多不欺少,全民族平等。 第六条、男女婚礼,因为居住在高源地带,生活极为困难,所参加的十三人商议,同意按第四议改一半,六亲六客糯米六箩,鲤鱼六口,肉十五斤,酒三十斤,四吊四的钱粮送去舅父。第七条、希望全民族口口,全族一条心雷打不破的草苗条规。 八、草苗的法规,立有碑在默南归垒,黎平府洪州归垒定岑干。” 自打盟碑埋进土中,草苗祖宗就定下规矩,谁要是动了盟碑,就责罚宰杀10头黄牛,10头水牛,腌鱼腌肉若干及酒水茶饭,大摆宴席三日向全寨人谢罪。         (黄沙   孟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