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管处提醒市民和出租车驾驶员 遇“黑车”打12345举报

05.01.2016  09:05

东北网1月5日讯 1月2日晚6时许,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的执法人员正在百货大楼门前进行执法。这时,一辆夏利车在执法人员身边停了下来。一男子从车内走出,向执法人员举报他所乘坐的车辆为非法营运车,执法人员随即对该车展开调查。

该夏利车牌号为黑B69729。经查,车上驾驶人员收取了举报人的乘车费用7元,非法营运行为属实。执法人员依据《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对其进行罚款2万元的上限处罚。同时,向举报乘客表示感谢。

随着“数九”天气的到来,鹤城百姓乘坐出租汽车的需求明显增加。于是,平时蛰伏的非法营运车辆开始活动起来。这种被百姓称之为“黑车”的车况和司机信息均无备案,乘客一旦乘坐承担较高风险。为此,执法人员连日来加大了对“黑车”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一但掌握其违法事实,便绝不手软。可是,“黑车”具有行为隐秘、流动性强、难以取证等特点,增加了执法难度。

执法人员介绍,“黑车”大多是二手车、拼装车、报废车,车况不好,在行驶时极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黑车”驾驶员未经客运服务培训,不了解服务章程,无法提供优质服务,会有倒客、宰客等现象发生,乘客权益得不到保障。另外,“黑车”不能给乘客提供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将得不到合理的赔偿。更有甚者,部分不法分子利用乘客出行需要,将车开出后进行敲诈勒索或者人身侵害。

黑车”之于乘客,意味着不安全;之于出租车司机,意味着不公平竞争;之于社会,意味着交通秩序混乱,甚至社会治安隐患。执法人员在此提醒广大乘客,为了自身安全,不要乘坐“黑车”。同时,呼吁乘客和出租车驾驶员,一经发现“黑车”有经营行为,第一时间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相应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