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喜获全省水务改革发展工作第3名

23.05.2016  11:14

      5月23日,省水利厅传来喜报,根据《省水利厅关于2016年市县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发展工作考评结果的通报》(黔水办〔2016〕18号)文件,黔东南州2015年水务改革发展工作考评结果在全省9个市(州)中获得综合排名第三的好成绩。

      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深化水务改革发展工作稳步推进。全州水务一体化改革基本完成,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国家级试点雷山县和州级试点岑巩县、黄平县、三穗县改革工作分别于2014年底和2015年底完成并通过了省级、州级验收。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成效显著,全州水利项目全部实行“四制”管理,针对招标限额(200万元以下)以下民生水利工程在全省范围内首创了黔东南州阳光水利民生工程“6+1监管平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建立了州县两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水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初步建立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基层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正在稳步推进,水价改革工作正在积极开展。

      据悉,此次考评结果,是省水利厅考核组对全省84个县市2015年的骨干水源项目、小农水项目、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等11个方面工作进行综合考评的结果。该州在小农水项目、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防汛抗旱项目、水利资金管理等6个方面的改革发展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尤其是水利资金管理方面获得了省级大赞。(文/王绍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