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民族医师或将取得合法行医资格

15.06.2016  21:26

  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黔东南州苗侗等民族医师和专长人员考核认定工作,结合《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苗医药侗医药发展条例》要求,黔东南州制定印发了《2016年民族医及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认定工作实施方案》,本次考核认定时间为2016年5月至2016年12月,实施范围为全州16个县市。

  按照培训、医学专业水平考核(分为操作和笔试)、社会公示、岗前培训等程序,对从事苗医、侗医等民族医学服务,或在传统医学某些领域确有专长的人员进行考核认定,对考核认定合格人员根据其报名考核的内容发放《民族医资格证书》、《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获取《民族医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依照《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苗医药侗医药发展条例》从事苗医、侗医等民族医药相关诊疗活动。这将为州民族医药的传承发展带来福音,为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作出更大贡献。

  (编辑 田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