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成效明显

10.12.2015  09:03

  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舆论氛围。一是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黔东南日报、黔东南广播电视台、黔东南新闻网专刊,宣传中央、省和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对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宣传力度。同时发放《民族团结知识》、《宗教事务条例》等宣传单,使民族团结思想深入人心,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夯实了思想基础;二是抓好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培训,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知识纳入州委党校培训内容,选派我委3位同志开展了24期专题讲座,对全州1966个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中轮训,实现了全州1966名村支书民族宗教政策培训全覆盖;三是充分利用农村远程教育系统、文化室、道德讲堂等文化阵地,加强对模范人物和模范事迹的宣传教育,对群众进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释放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

  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为统领,多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一是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与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单位相结合,与民族特色村寨、旅游村寨、小康示范村建设相结合,与民族文化进校园、“五好”社区建设相结合,不断丰富和拓展示范创建的内容和形式。全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示范点194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点1个,省级示范点132个),形成了以锦屏县隆里华寨村“民主自治、合约管理”、天柱县地湖“联防联治、边际和谐”和从江县人武部“帮助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加强军民团结”为典型的示范模式;二是以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分“两步走、三批次”的工作部署,将“民族团结和睦指数”纳入全州小康建设指标体系进行统计监测,积极指导各县市开展好小康社会建设中“民族团结和谐指数”的统计监测工作,突出工作重点,提高分析运用统计监测数据的能力。

  繁荣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一是开展民族文化资源的普查与抢救。为全面摸清家底,开展了建州以来第一次全面地民族村寨普查、确认和登记、建档。同时在完成筛选726个民族村寨资料的基础上,突出数码科技信息化手段的数据库建设,从村寨类别、文化类型、开发程度和生态文明几个方面进行了分级分类。并出版了《我们的家园-黔东南传统村落》一书;二是在州级民族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民族古籍抢救、保护,积极开展民族古籍传承人普查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三是构建具有黔东南特色的民族文化进校园的民族教育体系。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编制民族文化进校园校本教材19本、10万多册,苗族锦鸡操、苗族歌舞操、反排木鼓操、苗拳操、侗族摔跤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已常态化列为学校课间操,积极开展双语教育,不断丰富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创建的文化基础。

  用好用活民族资金,改善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条件。以争取项目资金解决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困难作为民族工作的抓手,通过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特色产业的扶持,结合“美丽乡村·四在农家”主基调,将其主要投入使用到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主渠道项目未能覆盖方面、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特殊困难方面、帮助民族乡和人口较少民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方面,推动了农民增产增收,极大地改善了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