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民族宗教工作迈向“新常态”

17.11.2015  11:10

  2015年,黔东南州民宗委积极作为,扎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不断推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

  严格落实政策,形成加速民族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梳理中央、省市民族工作政策及相关文件规定,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宗教场所“六进”活动,树立一批创建典型。深入少数民族集聚村开展调研活动,并组织机关干部与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结对帮扶”行动,开展民企联村活动,帮助少数民族聚集村联系爱心企业。扎实做好流动少数民族服务工作,形成真心实意为他们解难事、做实事、办好事。不断提高他们的幸福指数,加速民族经济发展。

  坚持依法行政,形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的“新常态”。巩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社保、民间信仰管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乱建寺庙、行政执法工作成果,推动工作步入常态化管理。贯彻落实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的意见》,推进宗教团体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建设学习型、规范型、和谐型、生态型“四型场所”。引导宗教团体、宗教场所设立公益慈善项目或公益慈善组织,推出有特色的宗教慈善活动品牌。充分发挥民族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发挥自身优势,形成民族宗教界维护稳定、促进和谐。

  不断夯实基础,形成加强民族宗教自身建设的“新常态”。按照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争取州委、州政府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视与支持。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自觉接受组织纪律约束,确保中央和省、州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和“一岗双责”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新闻宣传和信息调研工作,注重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提升民族宗教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开展民族宗教“大调研、大走访、大调处”活动,摸清情况,跟进服务,协调解决民族宗教领域的现实和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