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苗侗山歌”创新法治建设新路子

31.07.2015  18:28
  多年来,黔东南州从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利用少数民族喜闻乐见的苗侗山歌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让少数民族群众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中学习、了解到一些法律法规。同时,这一形式还被运用到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中,促进了黔东南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民歌普法润人心

  2014年12月4日,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台江县城,一场特别的山歌比赛正在上演,山歌独唱、对唱、小合唱、大合唱等精彩纷呈。

  舞台上,几位苗家妇女歌声悠扬,婉转动听,一首劝诫人们不要饮酒后驾车的法制苗歌《酒驾要坐牢》,赢得群众们的阵阵掌声。

  在台江,法制苗歌最初出现在2005年,2011年,县司法局选定了全县村寨较大、人口相对集中、具有代表性的方召乡反排村、台盘乡阳芳村、施洞镇塘坝村、革一乡田坝村为“法律进乡村”苗歌苗舞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试点村,由每个村挑选出10名至20名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的歌手和舞蹈爱好者,并组织苗族民间文化艺术专家和专业知识水平较高的法律工作者,共同编写普法宣传苗歌。结合苗族民间喜闻乐见的飞歌、酒歌、情歌和嘎百福歌调,歌词朗朗上口,使听者百听不厌。

  如今,在黔东南,利用苗侗山歌、民族舞蹈等形式,将国家法律法规、党的惠民政策以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已经成为了司法部门在民族村寨普法的新路子。洋溢着苗侗民族特色的创新普法模式深受当地群众的喜爱和欢迎。

 

民歌法庭暖心田

  榕江县栽麻乡小利村有一对原本恩爱的夫妻,儿女满堂,夫妻双方均已四十有余。不料男方沾上酗酒打人的恶习,每次喝酒后都喜欢打骂妻子。妻子实在忍无可忍,来到法院申请离婚。考虑到此案系婚姻家庭纠纷,也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寨蒿法庭决定将“民歌法庭”搬进了小利村村委会,就地审理这起纠纷。

  庭审中,原告离婚心意已决,被告也言语生硬,双方各说各有理。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让被告的心逐渐软了下来。针对原被告双方的心理状态,民歌调解员黄林芝也趁热打铁唱起了一首入情入理的劝和歌来。经过努力,原告当庭表示再给被告一次机会,一个濒临破裂的家庭和好如初。

  在黔东南,“民歌调解”成为了化解诸多家庭矛盾和民事纠纷的常态。司法部门和各级法院聘请民间歌师为调解员,建立“民歌法庭”, 将山歌文化运用到了矛盾纠纷化解和普法宣传中,以款款山歌唤起民众共同的文化信仰和普善情怀,促使家庭和谐、邻里和睦,使大量纠纷矛盾化解在一线,消灭在萌芽状态。

 

“贾理”调解放异彩

  苗族贾理文化,主要流传于贵州黔东南、黔南和广西桂北苗族地区。在苗语语境中,“贾理”苗语叫“jaxlil”是汉语“哲理”、“道理”、“法理”等语义项的综合。在苗族传统社会里,榔社组织依据贾理议榔立法,理老依据贾理司法,寨老或鼓藏头依据贾理主持公共事务和执法。在社会管理领域,贾理俨若苗族的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2008年,贾理文化被列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

  在黔东南丹寨县扬颂村,村民之间有了纠纷矛盾,不再是大动干戈,而是来到贾师李会堂家中,大家坐在板凳上,围着李会堂缓缓地唱出苗族贾理。每唱一句,便放一根贾签。夫妻之间的别扭或是邻里的矛盾,便在贾理歌声中得到化解。自成为贾师以来,李会堂从未遇到不服贾理的情况。他曾在长辈那里,听说过对于不服贾理者的处理:村民会远离不服贾理者,即便其家中有事,也不会有人去帮忙。千百年来,当地人正是以这样的规矩,维系了村落的安定。

  2013年,丹寨县司法局开始向苗族聚集村寨推广贾理调解,在试点村寨安排培训贾师,成立了调解室,让这个古老的智慧充分发挥作用。自调解室成立之后,几年来,调解成功率为100%,协议履行率为100%。现在,贾理调解已经成为丹寨县苗族村寨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可缺少的力量,邻县榕江、雷山等已纷纷开始效仿推广。

  黔东南州“民歌普法”、“民歌调解”、“贾理调解”等创新普法模式,是在基层创新法制建设的一种成功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