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通过文化部审批

27.02.2017  15:39

  近日,文化部批复同意实施《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标志着黔东南州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建设工作进入新的实质性阶段。

  2012年12月,文化部批准黔东南州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成为全国现有18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之一。经过贵州省文化厅和黔东南州政府的共同努力,委托东南大学编制的《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顺利通过文化部审批。该总体规划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为工作方针,以传承、保护、发展黔东南民族文化为主旨,对黔东南州境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及其生存环境的进行整体分析,结合黔东南州各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优势,系统、科学合理地提出了实验区内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措施,把实验区内的自然环境、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村寨、各类文化传承人等进行整体性保护,深度与旅游、科技等跨界融合发展,加强合理利用、宣传推广等方式有机串联,从而实现黔东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有效的保护传承,构建科学、有效的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最大限度地保存民族文化记忆,维护文化生态系统的平衡和完整。

  《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通过后,黔东南州将严格按照规划内容全力推进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各项建设工作,积极对接国家文化部、省文化厅打造黔东南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发展升级版,争取成为国内外知名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