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一民率调研组到黔东南自治州开展《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专题调研

19.06.2017  09:42

  6月6日至7日,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刘一民率调研组到黔东南自治州开展《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专题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麻江县龙山镇复兴村、蓝梦谷生态蓝莓产业示范园、雷山县大塘九十九现代高效产业园和因枫生态种养殖基地,实地了解黔东南州贯彻落实《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情况。

  每到一处,调研组都详细听取各地有关负责人就贯彻落实《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乡村等有关情况的介绍。并深入到农户家中,详细察看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情况。

  6月7日,调研组召开座谈会,专门听取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该州贯彻落实《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全面汇报,并与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座谈会上,调研组一行对黔东南州贯彻落实《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

  刘一民指出,黔东南满眼葱绿,森林植被十分养眼;旅游兴旺,四在农家焕然一新。黔东南州在贯彻落实《条例》中,探索出了具有黔东南特色的生态美的新路子,环境保护意识和大生态理念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刘一民希望黔东南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建设“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的部署要求,正确处理好保护生态和发展经济的关系,把生态建设和脱贫攻坚有机统一起来,念好“山字经”,想方设法把复兴的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要坚持生态立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让青山长在,碧水长流,建设“百姓富、生态美”的美丽乡村,决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要层层落实生态保护责任,把绿色、生态理念贯穿于农业生产全过程,走出一条生产得到发展、生态得到保护的“双赢”发展之路,真正实现“百姓富、生态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