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出台文件为民族地区创新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03.09.2016  03:38

  近日,黔南州出台《关于为黔南打造全国民族地区创新发展先行示范区提供优质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就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为黔南打造全国民族地区创新发展先行示范区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提出具体要求。

  《意见》明确,牢牢立足“发扬大射电创新精神,唱响好花红民族绚歌,奋力打造民族地区创新发展先行示范区”的发展定位,积极适应黔南民族地区创新发展先行示范区发展的司法需求,切实增强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能力、水平和实效。《意见》提出,依法惩罚破坏黔南创新发展先行示范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金融安全、生态保护的各种犯罪,发扬“绿色黔南、生态之州”先发优势,依法审理涉及民族地区创新发展先行示范区的各类案件,促进黔南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意见》对当前形势下,全州积极推进民族地区同步小康和精准扶贫作了专门部署。《意见》要求,依法审理涉及公共服务、扶贫脱贫的民生案件。围绕农业“接二连三”、工业“脱胎换骨”、旅游业“好花更红”、物流业“流光溢彩”,以旅游法庭和家事审判改革为突破口,抢占城乡统筹改革的制高点,做好城镇带动、经营乡村、精准脱贫三篇文章,促进城乡共同繁荣,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重视对黔南地区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所涉案件的审理,促使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推进实现共享发展。

  下步,全州将结合民族地区创新发展先行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新办法、新举措,不断巩固和完善法律服务措施,为黔南打造全国民族地区创新发展先行示范区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