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启动天然林保护立法工作

08.05.2017  23:12

5月5日上午,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召开2017年度立法工作会议,交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天然林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工作,黔南州天然林将纳入立法保护。

黔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王治军就会议交办的立法起草工作明确表示:天然林发展纳入地方立法保护,是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需要,是生态文明建设和地方民族地区创新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需要,州人民政府将按照立法要求,组织州直有关起草单位开展好调研、起草和论证工作,提交高质量的法规议案。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祖宏强调:一是州有关立法草案起草的单位要安排熟悉法律法规和工作业务的骨干,组建起草组;二是起草组要充分明确立法的目的,找准立法需要解决的问题,制定好工作方案;三是要开展好调研,组织好征求意见和论证,力求出台符合黔南实际和需要,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的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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