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抓好民贸民品企业信贷优惠政策落实

04.11.2015  11:23
      建立制度,形成合力。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充分发挥民族工作部门的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与财政、人行等多家部门的团结协作,共同推动民贸民品企业的发展。建立民宗系统内部、部门之间的纵向和横向联系机制,及时掌握民贸民品企业发展动态,并定期向民贸民品企业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年初州政府办印发《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贸民品企业扶持工作的通知》至各县(市)政府,明确目标任务并对其进行分解,将工作绩效纳入州政府对各县(市)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为民贸民品优惠政策落实提供保障。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继《黔南州首批民贸民品企业图集》出版后,再次编印、出版《黔南州第二批民贸企业图集》,发放到各相关单位和各民贸民品企业,继续加大在报刊杂志和各类影音媒体上的政策宣传力度,大力营造贯彻落实优惠政策的良好工作氛围。

      加强督查,抓好落实。按月对各县(市)民贸民品企业信贷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州人大、政协领导多次带队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县(市)进行督查、督办,随时了解掌握情况,加大整改落实力度,确保工作常态化,落到实处。

      截止2015年10月底,报省级认定的黔南州民贸企业共计942家,占全省2562家的27.9%,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医药、食品、服装、石材、农特产、纺织、茶叶、旅游、物流服务、绿色农业等十多个行业。通过民贸民品优惠政策的扶持,为281家民贸民品企业办理流动资金优惠贷款累计10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