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建人通〔2016〕217号

27.06.2016  22:31

关于全省注册造价工程师2016~2017年度

继续教育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原建设部第150号部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中价协〔2007〕02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改进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形式的五点意见》(中价协〔2015〕039号)(以下简称五点意见)及《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2016年至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价协〔2016〕6号)的要求,现将我省2016~2017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形式

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形式及学时认定标准按照 “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和“五点意见”有关规定执行。2016~2017年中价协提供网络教育课程,分别安排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注册造价工程师可自愿选择参加。

二、继续教育内容

(一)必修课程:使用由中价协组织编写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五)》。

(二)选修课程:“工程计价方式的改革与发展”、“职业道德建设——北京仲裁委的经验”、“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建设工程全寿命周期管理和价值管理”、“建筑业价值工程(VE)”、“计量支付与结算的高级专题”、“新公司法对造价咨询企业未来发展的影响”、“中国建筑业PPP项目:盈利模式的'谋定'与'后动'”、“结合工程造价相关案例进行法律评析及实务操作讲解”、“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新技术”、“工程定额的管理”、“工程总承包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国际工程造价管理”、“水电工程设计概算人工费调整机制及方法专题研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信息化建设”、“中国高速铁路工程施工技术”及“中国电力工程特高压专题”、“市政工程沉管隧道施工工法”等内容。

三、课程播放时间

1.30学时必修课程: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30学时选修课程: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报名后5个工作日内开通网络教育学员身份,学员凭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注册证号;密码:身份证号前10位)自行登陆中价协网站:www.ceca.org.cn学习。网上学习结束后请自行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并妥善保存,注册时提交。

四、报名要求及其它

1.报名时间:2016年7 月1日-29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具体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贵州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管理中心(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2号建设大厦东楼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5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85360767

2.按中价协课程的收费标准,2016年至2017年30学时必修和30学时选修课程的费用为600元/人(含继续教育统一教材)。

3.需补学时人员,每补30学时网络教育,报名费为300元/人。

4.培训报名费由贵州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管理中心代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收取,请各单位及个人持现金报名交费。

5.报名人员需提交材料:《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培训报名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一份,并将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

附件: 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培训报名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