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建建通[2014]250号

05.06.2014  20:11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贵州省建筑 工程安全监督程序》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贵州总部、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贵州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09〕 87号)、《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原《贵州省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程序》(黔建施工通〔2007〕371)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贵州省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程序

2、贵州省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用表(附表一至附表七)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