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建建通[2014]385号

18.08.2014  18:08

转发省安委会关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

江苏省 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 专项治理 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江苏省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紧急通知》(黔安办函〔2014〕50号)转发给你们。

请各地、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城镇燃气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建建通〔2014〕353号)一并部署,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江苏省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紧急通知》(黔安办函〔2014〕50号)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