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建设通[2014]437号

19.09.2014  16:35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勘察单位质量

和市场行为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勘察单位: 为规范我省工程勘察市场秩序,保证工程勘察成果质量,维护工程勘察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勘察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关于深入开展我省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建设通〔2014〕174号)和《关于开展勘察单位质量和市场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黔建设通〔2014〕252号)要求,在全省各市州组织开展自查、复查基础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14年8月20日至9月5日组成检查组对贵阳市开展勘察单位质量和市场行为专项检查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抽检了工程勘察项目66项,涉及省内勘察单位8家(综甲3家、专业甲级3家、乙级2家),省外勘察单位11家(综甲7家、专业甲级4家)。检查组依据国家现行工程勘察标准、规范及行政法规,对所抽查项目从企业资质动态、质量和市场行为管理、企业内部管理等三个方面进行了严格检查。抽查情况表明,大部分勘察单位在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方面基本符合要求,主要专业注册人员和技术骨干数量基本达到资质标准要求,能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勘察规范。经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勘察项目,大部分质量都达到了国家现行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大多数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行为较为规范,未发现不良行为。 二、存在问题 (一)资质和市场行为方面 1.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分公司名义承揽勘察任务,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勘察合同。 2.贵州有色金属核工业地质勘查局七总队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及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 3.贵州黔美基础工程公司仅有3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技术装备也不齐全,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不能进行有效的内部质量管理。 4.黄碧红同时在两个勘察单位从事勘察活动,违反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5.广东地质物探工程勘察院贵州分公司、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分别有多名技术人员未办理入黔备案。 (二)质量管理方面 1.个别图审机构把关不严。一是个别专家引用的审查依据不正确。如将《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审查要点》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作为违反强条的判定依据等;二是个别专家对图纸审查不严,存在漏审和对明显存在的违反强制性条文判为一般性条文的现象。三是个别专家存在把一条强条拆分成几条来判定的现象。 2.勘察单位内部质量管理不完善。一是大多数省外入黔勘察单位在黔分支机构均不是总院的贯标覆盖单位,均未严格执行总院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二是部分省内勘察单位缺乏完善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对下设机构缺乏有效的质量管理;三是部分勘察单位把施工图审查机构当成本单位的总工办,在单位质量管理文件中规定按施工图审查意见修改后、经总工程师审定的勘察报告才是勘察单位提供的正式成果;四是部分勘察单位内部质量管理执行不到位,“三级校审”制度执行不力,校审不严,有的报告无注册师印章,人员签字不到位,有的甚至直接用盖章签名代替手签名;四是大多数勘察项目未编制勘察纲要或用勘察技术方案代替勘察纲要,未进行现场地质编录、岩性描述比较简单;五是原始钻探记录不规范。大多数勘察单位原始钻探记录无项目负责人、审核人签名,无终孔时间,记录笔为钢笔或水性笔;六是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勘察单位普遍存在立卷归档清单不明确、归档不及时、应归档资料欠缺较多等问题。 (三)质量行为方面 勘察单位内部质量管理不到位现象仍然存在,内部校审不认真,报告深度不够,仍有违反强制性条文现象。同时,个别审查专家对报告审查不严,也存在漏审现象。 1.贵州开程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勘察的六盘水红桥开发区海关办公楼,还未进行施工图审查。抽查发现违反《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第4.9.1条和GB50011—2010第5.1.4条。 2.贵州鼎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勘察的习水县二郎乡政府和计生公租房,由遵义市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站审查通过,审查无意见。抽查发现违反《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第4.9.1条。 3.贵州省黔美基础工程公司勘察的居安逸达项目拟建场地,由安顺市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站审查通过。抽查发现违反《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第4.1.11条。 三、对抽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 (一)各勘察单位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严格“三级校审”制度,确保勘察成果质量。同时,要严格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合同管理和档案管理。省外入黔勘察单位要将在黔分支机构作为总院的贯标覆盖单位,督促在黔分支机构严格执行总院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对以分支机构名义承揽勘察任务、与建设单位签订勘察合同的要尽快整改,并按照法律法规完善相关手续。 (二)在黔开展勘察活动的甲级以上资质的勘察单位应按照新的勘察资质标准配备仪器设备,达到新的资质标准要求。乙级及以下资质单位所需仪器设备可以由协作单位提供。建设单位在选择省外勘察单位时,应对勘察单位在黔的仪器设备进行考察。 (三)对技术人员的配备和技术装备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的贵州黔美基础工程公司和贵州有色金属核工业地质勘查局七总队,要按照资质标准抓紧完善技术人员和技术装备的配备,以便2015年能顺利通过资质就位。 (四)请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切实加强对审查专家的管理和培训。 (五)请广东地质物探工程勘察院贵州分公司、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尽快按照黔建设通〔2014〕274号要求,备齐相关人员材料到我厅办理人员核验。 (六)责令贵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黄碧红同时在两个勘察单位从事勘察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七)责令贵州有色金属核工业地质勘查局七总队停业整顿3个月。 (八)对本次抽查发现人员配备和内部管理水平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的下列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同时责令进行内部整顿,我厅适时组织专家复查: 1.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2.贵州黔美基础工程公司 3.贵州开程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九)请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指导抽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各勘察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并于2014年10月30日前将各单位整改情况汇总报送我厅勘察设计处。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9月16日           
 
【下一条】关于印发《贵州省开展工程招标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