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企业债券发行等工作获国务院政策奖励

05.05.2017  10:3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6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17〕34号)文件,包括我省黔西南州在内的10个地区被国务院办公厅表彰为“促进社会投资健康发展、企业债券发行、金融创新和风险防范等工作成效较明显的市(州)、市辖区”。国家将对受表彰的10个地区,从2017年起两年之内,对上述市(州)、市辖区行政区域内企业申请企业债券实行“直通车”机制(企业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不需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转报)。

  近年来,黔西南州发改委积极向省和国家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共批准黔西南州成功发行7支企业债券,其中黔西南州宏升公司年发行14亿元企业债券,黔西南州工投公司发行13亿元企业债券,黔西南州义龙新安公司发行13.9亿元企业债券,兴义信恒公司发行2只共26亿元企业债券,黔西南州宏升公司发行9亿元小微企业征信债券,兴仁东湖公司发行8亿元企业债券,七支债券发行规模共83.9亿元。2016年,通过黔西南州发改委努力争取,黔西南州5家企业共成功发行债券64.9亿元,融资规模和债券支数双双突破历史记录。其中:黔西南州新安公司成功发行13.9亿元企业债券,黔西南州水投公司已经发行15亿私募债,黔西南州城投公司成功发行15亿元私募债,安龙安利民公司发行5亿元私募债,兴义信恒公司发行16亿元企业债券。

  黔西南州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债券融资是企业有效利用社会资金、开展直接融资的重要途径。发行债券融资具有成本低、规模大、期限长、资金使用灵活等优势,且在全国资本市场募集资金,发行对象主要为机构投资者,可有效增加黔西南州存款总量,不占用州内贷款指标,同时可以显著提升州内企业争取信贷资金的能力,国务院的表扬激励为黔西南州金融如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指明了方向。

  下一步工作中,黔西南州发改委将努力抓住国务院表扬激励这一重大机遇,将进一步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创新融资方式,争取发行更多债券,在债券品种和规模上实现更大突破,推动金融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黔西南州发改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