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州级储备粮轮换出售公告

19.02.2016  10:40

项目编号:州公易产【201602】13号

黔西南州商务和粮食局、州财政局联合向州人民政府的请示《关于对第二批州级储备粮轮换的请示》(州商粮联【2015】244号)的批示意见,同意对州级储备粮进行轮换,为保证州级储备粮轮换工作顺利完成,现委托州交易中心将共计4465吨稻谷公开发布信息进行轮换出售,具体内容如下:

一、批准文件:州商粮联【2015】244号

二、出售对象:意向竞买方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2014年度公示企业信用信息)的具有经济实力从事粮食经营的法人或个体经营户

三、轮换出售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未征集到意向竞买方的,作流标处理。

(二)报名成功但未按时参与的,作流标处理。

(三)交易会议时,无意向竞买方报价应价的,作流标处理。

(四)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意向竞买方的,州交易中心提供场地、并见证交易过程,由业主方代表和意向竞买方商议进行协议出售,协议出售价以起始价为基础进行协商,并遵守公告内容。

(五)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竞买方的:按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进行竞价竞买。可选择电子竞价方式或传统竞价方式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州级储备粮轮换出售标的物为:贵州兴义国家粮食储备库6-1号仓988吨稻谷(检验报告编号:201504002);贞丰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6-2号仓721吨稻谷(检验报告编号:201504005);贞丰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4-1号仓705吨稻谷(检验报告编号:201504010);兴义市粮食储备公司4-1号仓950吨稻谷(检验报告编号:201504012);兴义市粮食储备公司3-2号仓1101吨稻谷(检验报告编号:201506002)共计4465吨,数量以实际出库数量为准,实物品质以检验报告为准。

1、贵州兴义国家粮食储备库6-1号仓988吨稻谷。2015年4月检验结果为:色泽、气味正常,脂肪酸值29.4,品尝评分值71;出糙率78.4,整精米率55.2,杂质0.8,水分13.3,黄粒米0,谷外糙米0.4,互混率0。该标的起始价为211.9万元,保证金交纳金额为50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100元或以上倍数。

2、贞丰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6-2号仓721吨稻谷。2015年4月检验结果为:色泽、气味正常,脂肪酸值29.9,品尝评分值70;出糙率76.3,整精米率52.9,杂质0.8,水分12.9,黄粒米0,谷外糙米0.6,互混率0。该标的起始价为154.3万元,保证金交纳金额为50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100元或以上倍数。

3、贞丰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4-1号仓705吨稻谷。2015年4月检验结果为:色泽、气味正常,脂肪酸值26.7,品尝评分值71;出糙率76.1,整精米率51.8,杂质0.9,水分13.3,黄粒米0,谷外糙米0.5,互混率0。该标的起始价为151.3万元,保证金交纳金额为50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100元或以上倍数。

4、兴义市粮食储备公司4-1号仓950吨稻谷。2015年4月检验结果为:色泽、气味正常,脂肪酸值33.6,品尝评分值65;出糙率77.3,整精米率51.4,杂质0.9,水分12.8,黄粒米0.4,谷外糙米0.7,互混率0.5。该标的起始价为203.8万元,保证金交纳金额为50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100元或以上倍数。

5、兴义市粮食储备公司3-2号仓1101吨稻谷。2015年6月检验结果为:色泽、气味正常,脂肪酸值35,品尝评分值66;出糙率76.8,整精米率52,杂质0.1,水分12.5,黄粒米0,谷外糙米0.2,互混率0。该标的起始价为236.2万元,保证金交纳金额为50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100元或以上倍数。

(二)价格鉴定结论书(编号:州价认定服政字【2016】1号)

五、标的物展示:意向竞买方可联系业主方对该标的进行了解,也可请业主方带领到现场对该标的物实地进行开仓查看,以现场踏勘现状为准。

(一)联系名称:贵州兴义国家粮食储备备库

联系地址:兴义市桔山办事处酸枣村(贵州兴义国家粮食储备备库内)

联  系  人:谭 琰

联系电话:13985098973

  (二)联系名称:兴义市粮食储备公司

  联系地址:兴义市文化路103号

  联  系  人:韦光明

  联系电话:13908592108

  • 联系名称:贞丰县粮食购销公司
  • 联系地址:贞丰县珉谷镇解放路五巷一号

    联  系  人:罗福刚

    联系电话:13885962789

    六、报名时间:2016年02月18日至2016年03月01日下午17:00时截止(法定节假、公休日除外)

    (一)意向竞买方须交纳竞价保证金至州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竞价保证金须于报名截止日下午16时30分到账有效。

    (二)凡有意竞买方

    1、自然人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2、单位报名:需携带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3、法人委托经办人办理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七、交易时间:2016年03月02日  上午:10时00分

    八、价款支付方式:

    1、中标人中标后,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州交易中心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次日发布结果公示,公示期限为3日(日历日期),公示期限满无异议的,中标人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中标相关手续。

    2、竞买以最高报价为中标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中标人须在公示期截止后计算  七个工作日内  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可抵顶成交价款,待办理完成全部手续后方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  七个工作日内  不交清成交价款的,视为自动弃权或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该标的物作流标处理。

    3、未竞买成功方在交易会结束后,经发布结果公示之日计算  五个工作日内  到州交易中心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须带保证金收据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保证金收条,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

    九、轮换出售要求:

    1、意向竞买方进入交易会场参与竞买,即视为完全理解和认可《出售公告》、《招标资料》、《意向竞买方承诺书》全部竞买条款内容,自愿承担竞买标的存在的全部瑕疵风险和中标条件。

    2、意向竞买方应事先仔细了解并查看标的物,并严肃、谨慎地作出竞买行为,一经报价应价,不得撤销,即承认一切标的现状,竞买活动结束后中标人拒签《产权竞价记录表》、反悔或不承认应价中标事实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中标资格。

    3、中标人按规定期限支付全部成交价款的,根据相关规定公示期满后,州交易中心将出具《竞价(协议)出售成功确认书》。中标人接到此凭据后,须在  五个工作日内  与黔西南州商务和粮食局签订《销售合同》,并将签订的《销售合同》原件一份提交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未按照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成相关手续的或办理完成相关手续不提交州交易中心备案的,视为自动放弃或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履约要求:

    1、中标人在签署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须将所有稻谷全部出库完毕,未按照规定期限出库的,每延迟一天,将收取200元保管费至业主方处,以此类推;同时业主方承诺在工作时间随到随发货。

    2、公告内未尽事宜,详见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以合同条款为准。

    十一、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桔山广场旁会展中心D区)

    联  系  人:张锐思

    联系电话:0859-3120731

    十二、公告发布:(http://ztb.qxn.gov.cn或百度搜索: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州黔西南和兴义之窗。

     

                黔西南州商务和粮食局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