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衣族苗族自治州教育条例》明年起施行

04.10.2015  11:33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该《条例》首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义务教育辍学问责制度。同时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学校参与、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配合的父母外出务工的中小学学生教育工作制度。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父母外出务工的中小学学生服务中心并完善管理制度,做好关爱工作。(肖达钰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