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黑老汉带狗误入高速黔西南高速民警将其平安送离高速

14.01.2015  00:44

               

 

2015年1月10日晚,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的民警在辖区岔江路段发现一位牵着狗走在高速公路上的老人,于是民警立即将老人安全带离高速公路,在黑夜中为他保驾护航。同时,民警还对他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告诫他步行上高速公路的危险性,老人听后也表示不再步行上高速。 2015年1月10日晚,高速公路上漆黑一片,只有零星的车光及反光标志,黔西南高速交警如往常一样在辖区岔江路段巡逻,在黑夜中,民警发现了一位背着背篓,拄着拐杖的老人正慢慢的在高速公路上行走,身后还牵了一条狗。此时,民警立即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上并迅速下车将他带到安全地带了解他情况。经了解,该老人是附近村庄的老人,从云南板桥过来,因为天黑误入高速公路。了解到情况后,民警耐心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告诉他行人、非机动车等进入高速公路属违法行为,并且高速公路上行走很危险。面对民警的热心告诫,老翁保证以后再也不进入高速公路了。最后,民警在前面带路,警车在后面照明下把老人安全护送出了高速公路。 高速交警温馨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所以,行人千万不要进入高速公路,以免将自己带入危险境地以及影响高速公路正常的行车安全。        (赵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