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务川县大坪镇龙潭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09.12.2015  16:38

务川县发改局:

  你局《关于审批务川县龙潭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务发改呈(2014〕86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路面修整4886米,供电线路埋地2000米,排污管道2100米,消防设施1套,垃圾收集设施6套,污水处理设施6套,公厕3座,增设太阳能路灯100盏。

  二、原则同意工程总体布局和各子项建设方案。

  1.步行道路

  1.1.环潭步行道。同意在现状环潭道路进行青石铺面的加固改造的建设方案,路宽4.5米,总长975米。

  1.2.村寨步行道。同意村内巷道采用青石板铺面的建设方案,路宽1.5-3.0米,总长3911米。

  2.供电线路。同意改造村内部分架空线路入地敷设的建设方案。

  3.供排水线路。同意排污管道串联新建公厕和化粪池的建设方案,以及其管径和管材的选用。

  4.消防设施。同意建设200立方米消防水池1座,12个地上式消火栓,配置233个干粉灭火器的消防设施设置方案,配套建设消防管线4500米。

  5.垃圾收集站。同意沿进村道路设置6座小型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点9个、垃圾箱45个的建设方案

  6.污水收集站。同意在新建公厕和村寨排水汇水处设置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方案。

  7.公共厕所。同意在九天水榭、九天回廊和婚俗表演场各设20蹲位公厕1座的建设方案。

  8.路灯。同意沿村内道路每隔30米安设1盏太阳能路灯的建设方案。

  三、本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一年。

  四、审定概算总投资为570万元(详见概算审定表)。

  请遵照执行。

 

        附件:概算审定表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