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多措并举确保“双随机”工作取得实效

30.08.2016  12:08
 

  为切实加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促进环境监察、监测工作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依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2015〕88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环通[2015]245号)等文件精神,2016年以来,龙里县环保局多措并举,确保“双随机”工作取得实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龙里县环保局在年初经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了龙里县环境保护局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以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各股室,做好各股室配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监察大队,负责具体工作。

  二、强化方案、有序开展

  制定《龙里县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方案对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基础、抽查比例、抽查方式、结果运用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要求污染源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制度,采取随机抽查与指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管理问题、信访突出问题,或者较大环境安全隐患的污染源实施重点监管。

  三、狠抓落实、成效显著

  “双随机”工作开展以来,龙里县环保局根据《龙里县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结合“风暴行动”,狠抓落实。在1:2.5比例基础上,增加监察频次,扩大监察范围,截止目前,实际检查企业26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472人次,下达执法文书54份,对全县污染源实现有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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