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环保局严格环境保护制度

08.12.2015  11:11
 

  龙里县环保局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一是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充分评估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资源开发利用、城市规划建设等环境,防范环境风险。

  二是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对国家禁止发展的项目、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坚决把严管住。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历年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处理,纠正重批轻管现象,杜绝违法违规越权审批行为,有效促进环保“三同时”执行率的提高。

  2015年,共受理行政许可业务116件,办结116件。其中,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件,环境影响报告表19件,环境影响登记表82件,“三同时”验收建设项目11个。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三同时”执行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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