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环保局完成《龙里县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环保工作任务

06.01.2016  09:41
 

  2015年,龙里县环保局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县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龙府办发〔2015〕13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涉及环保工作任务,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节能减排指标控制在省、州下达任务指标内。2015年,龙里县化学需氧量排放980吨,氨氮排放147吨,二氧化硫排放2255吨,氮氧化物排放943吨,均控制在省、州下达任务指标内;县污水处理厂二期、中铁生态村(巫山风情小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县双龙物流园污水处理工程、醒狮镇污水处理工程和龙里县高新技术产业园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均已完成建设并开始试运行。

  二是继续深化“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开展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确保环境信访案件查处率、环评执行率和环保“三同时”执行率95%以上。2015年,该局在2014年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共出动监察执法800余人次,检查企业400余家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40份,下达整改通知134份,处罚企业29家,处罚金额85.7万元,停产整治5家,查封扣押1家。征收排污费72户,入库278.5万元。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率100%,环境污染事故纠纷处理率100%,结案率100%;按照《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该局积极配合县交警大队推进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工作进程。2015年,共发放绿标10205个,黄标148个;配合县交警大队推进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工作进程,目前该县淘汰任务为262辆,实际完成为367辆;2015年以来,共受理行政许可业务142件,办结142件。其中,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6件,环境影响报告表31件,环境影响登记表86件,“三同时”验收建设项目19个。环评执行率95.4%,环保“三同时”执行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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