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环保局扎实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04.06.2014  21:08

  为落实贵州省环保厅、贵州保监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黔环通〔2013〕220 号)及黔南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黔南州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推动方案>的通知》(黔南环通〔2013〕142号)精神,4月3日,县环保局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里支公司派员前往企业开展环境保护政策宣传工作。

  该项工作的开展主要针对我县涉及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和排放企业以及涉危涉化高环境风险企业。本次宣传旨在帮助企业从提高自身抵御风险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对转嫁风险、弥补损失、化解矛盾、提高和维护员工权益保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对龙里县第一批试点企业中的3家企业,贵州长通电力线路器材有限公司、贵州顺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丰达凯莱实业有限公司的现场进行查看,与相关负责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政策讲解,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该政策的推而广之,对企业的发展与环保工作,营造安全、有序的生产经营秩序,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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